•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航远洋:关于调整预计2025年度融资额度及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189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预计 2025 年度融资额度及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国航远洋”)
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国航远洋及其子公司2025 年计划新增融资总额 28.9948 亿元,其中新增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人民币27.4948 亿元,商业票据贴现或福费廷额度人民币 1.5 亿元。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 2025 年度为开展融资工作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国航远洋及其子公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8.9948 亿元,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子公司为公司担保。

截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融资余额为 21.58 亿元,担保余额为 19.30 亿
元(含子公司互保)。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对 2025 年整体融资和融资担保计划做如下调整:
(一)融资及融资担保金额

1、国航远洋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与金融机构获取的新增融资授信金额不
超过 35.84 亿元;

2、国航远洋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为新增融资而发生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
过 35.84 亿元,为避免重复统计当出现多家公司为同一笔债权提供担保时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金额计算担保占用额度。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船舶抵押、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

公司从事的担保业务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包括当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或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 30%时发生的担保业务。

(三)授权期限:

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召开年度股东会止;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
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预计 2025 年融资额度及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公司已将相关材料递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召开第一次专门会议,应出席 3 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 3 名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预计 2025 年融资额度及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均为确保融资工作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均为确保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均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
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款项可控,无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公司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航远洋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预计 2025 年融
资额度及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前,已将上述议案提交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国航远洋本次调整预计 2025 年融资担保额度的事项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航远洋本次调整 2025 年预计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