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042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从内部环境、信息与沟通、
检查监督、重点活动控制等方面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评价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序列 公司名称
1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2 上海国电海运有限公司
3 国远绿能(上海)航运有限公司
4 上海福建国航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5 上海质汇物资有限公司
6 国梦绿能(上海)航运有限公司
7 国航远洋(海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 平潭国鸿船务有限公司
9 福建中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0 创绿能(上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11 国航远洋海运(天津)有限公司
12 国航远洋(天津)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3 上海国远绿能航运科技有限公司
14 浙江翼达低空科技有限公司
15 北京蓝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 国电海运(香港)有限公司
17 国远奋进有限公司
18 国远信诚有限公司
19 国远智盈有限公司
20 国远慧强有限公司
21 国电远洋(香港)有限公司
22 香港国电物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3 CENTURY MARITIME LTD
24 王朝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25 香港国航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26 国航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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