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051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结果,及审计委员会自身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6 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
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事务所
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17,185.57 万元、审计
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244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的审计客户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 2025 年 11 月 25 日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12 月 15 日公司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全面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法定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各项要求。
202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2026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全流程审查,在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各关键节点开展了充分沟通与讨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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