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071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及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用途: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规模: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500.00 万股(含),不超过 1,000.00
万股(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0%-1.80%,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 6,500.00 万元-13,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金额为准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 13.00 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实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资金不超过回购资金的 90%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2. 相关主体回购期间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上述 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 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2)本次回购 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 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3)本次回购股份的部分资金来源于金 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 相应条款的风险;(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 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6)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 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 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 份回购》(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提振投资者信心,积极主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积极 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 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 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三条规定。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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