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复合”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天力复合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6号)批 准 , 天 力复 合 获准向 不 特 定 合格 投 资者公 开 发 行 人民 币 普通股 1,495.00 万 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782,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469,292.4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先后于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8月11日分别存入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29904760710318)、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03306417643)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2200078801200001340)。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希会验字(2023)0018号”和“希会验字(2023)003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129904760710318 87,000,000.00 36,122,336.95 ——
城北支行
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 103306417643 23,000,000.00 6,594,739.58 ——
区支行营业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7220007880120000 20,461,745.28 - 已注销
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 1340
合计 130,461,745.28 42,717,076.53 ——
注 1:公司截至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等后的金额;
注 2: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路支行尾号 1340 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完毕并注
销,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
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月 25日,公司各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清洁能源用金属复合材料升级及产业化项目 87,000,000.00 51,916,382.91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23,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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