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73576 证券简称:天力复合 公告编号:2025-067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07《关于修订<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对外投资,即公司以现金、实物、有价证
券、各种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以下简称各种资产)等对外进行的、涉及公司资产发生产权关系变动的,并以取得收益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三)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
(十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第五条 按照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长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三)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四)收购股权、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五)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六)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资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 公司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资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适应性原则:各交易或投资项目的选择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模适度,量力而行,要与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现有资源;
(三)组合优化原则: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的结构平衡,以实现交易或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四)最大限度控制风险原则:对已交易或投资项目进行多层面的跟踪分析,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行业趋势的变化及企业自身微观环境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和风险,及时提出对策,将风险控制在源头。
第八条 公司进行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资必须遵循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与目
标,坚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壮大、巩固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价值的原则。
第九条 公司进行重大交易及对外投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
原则,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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