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873576 证券简称:天力复合 公告编号:2025-063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可以设副董事长1名。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董事会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具体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任免、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负责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审计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和程序等事项进行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如有必要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授权的原则和具体内容。公司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他人行使。
第六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拟定并向股东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方案;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审议批准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事项;
(十六)发布公司临时报告;
(十七)决定委派或提名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董事会审议符合以下标准的交易事项(除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外),达到股东会权限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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