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1700023 号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本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事项。同时,公司也认识到,内部控制体系是一个持续完善、动态优化的系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行业环境变化及监管要求升级,部分控制环节仍有提升空间,公司将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完善,不断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
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自我评价工作安排,规范组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西安天力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天力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包括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涵盖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要素。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关联交易、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业务、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生产安全管理、研究与开发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关键要素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专题讨论、文件审阅、人员访谈、现场检查、穿行测试等适当方法。通过收集证据,填写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程度 缺陷迹象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②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重大缺陷 该报错;
③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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