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835579 证券简称: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2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总经理顺利地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全面主持公司工作,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主持特定方面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设财务负责人 1 名,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方
面的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
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第七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公
司章程》和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聘任合同执行。
第八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总经理的
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及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订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并报董事会批准;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并报董
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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