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920579 证券简称:机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6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暨 2025 年年度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科学、客观、公正、规范地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股东会、董事会或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及聘任的公司全体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完成
情况、相关人员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进行综 合考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 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决定,并予以
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相关事项按照《机科发
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和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福利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董事(如有),按照《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委派外部董事工作补贴等相关事项发放标准的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工作职务并领取岗位薪酬的董事,按照其职务与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方案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固定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每年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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