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科创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 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科创新材签订《持续督导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2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北京证券
并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5年度科创新材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北京 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3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在持续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北京证券交易所 督导期间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或违
4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背承诺等事项。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科创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新材业务情况,对科创新材开展了持续
督导工作。
2025年度,保荐机构督促科创新材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董事、监事(2025年9月已取消监事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 会)、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部门规章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
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科创新材依照相关规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严格执
范等 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建立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公 司已按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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