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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920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116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刘景郁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王弋、姚航、吴文、于鸿洲、彭韵、冯晓波、王玉荣、许茂芝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1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1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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