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6-026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外部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李毅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彭韵女士,因工作调动,自 2026 年 5 月 19 日起不再担任董事。该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
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李毅强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经核查提名董事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资料,我们认为:李毅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该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李毅强先生提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李毅强先生简历
1983 年 8 月 18 日出生,籍贯黑龙江鹤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毕业于中南大学,2008 年至 2011 年,历任玛氏箭牌糖果(中国)有限公司区域主任、
KA 经理;2011 年至 2015 年,任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区域经理;2015 年至 2020
年,加入阿里巴巴集团天猫事业部,任汽车行业商家运营负责人。2020 年加入蚂蚁集团,现任蚂蚁集团支付宝事业群数字民生事业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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