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6-027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任命的基本情况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许茂芝先生和冯晓波女士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即将达到最长任职期限,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许茂芝先生和冯晓波女士将不再继续担任独立董事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为规范公司治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崔彦军先生和郑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崔彦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变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变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独立董事离任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许茂芝先生,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本公司冯晓波女士,因独立董事达到最长任职期限,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本次离任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三、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本次变动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新任独立董事的提名与任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任独立董事崔彦军先生和郑路先生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辞任独立董事许茂芝先生和冯晓波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提名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提名委员会认为本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与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五、备查文件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附件:
1.崔彦军先生简历
崔彦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1993
年 7 月至 1996 年 2 月就职于中国化学工程重型机械化公司,任主管会计;1996 年 2 月
至 1997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任结算部主管;1997 年 6 月至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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