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6-013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董事会的职权,全体董事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行使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使规范公司运作,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因 G 端客户预算减少、项目实施难度增加等原因,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18,620.97 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 11.35%,扣非后净利润-3,970.88 万元,
较上年同比减少 863.42%。截至 2025 年末,公司总资产 49,643.77 万元,较上年
同比减少 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905.07 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少 12.95%。
二、董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2025 年 1 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毕,根据《公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会主席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新一届成员为连选连任,未发生变化。
2025 年 7 月,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姚航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职。经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姚航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2025 年 8 月,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
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议事规则》不再施行。并对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同时新制定了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二)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制度等规定和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独立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5年1月 第四届董事会第 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5 日 一次会议 4.《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5.《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关于聘任王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7.《关于聘任姚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8.《关于聘任吴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9.《关于聘任李宏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0.《关于聘任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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