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920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74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一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华荣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3,902,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按公司本次召开股东会通知的股权 登记日时的公司总股本计算)的 54.638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03,902,03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璿、初瑞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鼎智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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