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608 证券简称: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其他法规相关规定,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的有
效性进行了全面的评价。现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资产结构和经营方式、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筹资、存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等一整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公
司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环境的变化不断补充、完善。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及实施情况如下: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建立了以《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为具体工作细则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室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职,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从制度上保证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①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会,均提供网络投票、聘请律师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公司的董事会共有 7 名成员,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下设内审部。公司的各项治理制度和安排为独立董事、内审部发挥作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张心安任期到期离任,公司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完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及选举工作,董事会人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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