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安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丰安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丰安齿轮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0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5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9,056,603.78元(总承销及保荐费用为10,000,000.00元,丰安股份以自有资金已支付943,396.2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6,543,396.22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110,901.89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0,489,0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5号)。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浦江恒兴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4个,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
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405249213753 12,910,242.54
宁波银行金华浦江支行 86028888880000406 0.00
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19650001040045156 0.00
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358486452796 2,450,862.51
合计 15,361,105.05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丰安股份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536.11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4,048.91
项目投入 B1 7,010.0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净额 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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