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920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6-013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德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刘德运,作为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德运,男,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山东东方会计师事务所,任部门经理;1995年7月至2012年3月,就职于山东经济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资产评估教研室主任;2012年3月至今,就职于山东财经大学,现任会计学院教授、资产评估研究中心主任;2016年7月至2021年8月,任上海锦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6月至今,任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至2024年1月,任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以现场或通讯方式 参与,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 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 异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续2次未 出席股
独董姓名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参 东会次
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加董事 数
会会议
刘德运 8 1 7 0 0 否 4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7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以现场或通
讯方式参加,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 充分发挥会计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就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进行及时沟通、确认及审查。
2、2025 年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本人均亲自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参
加,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2025年度,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2025年度,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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