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920634 证券简称:新威凌 公告编号:2026-019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9.69 亿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63 亿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65 亿元
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人员及时间安排、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财务报表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湖南新威凌金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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