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1018号
二〇二六年一月
目 录
释 义 ...... 2
第一节 声明...... 4
第二节 核查意见...... 6
一、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6
二、对本次权益变动目的的核查...... 6
三、对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的核查...... 7
四、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辅导与督促情况的说明......10
五、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的核查...... 10
六、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其资金来源的核查...... 15
七、对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的核查...... 17
八、对是否已对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作出安排,该安排是否符合有关规
定的核查...... 18
九、对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实施的后续计划的核查......18
十、对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的核查......20
十一、对在收购标的上是否设定其他权利,是否存在收购价款之外其他补偿安排的核查
...... 20
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往来,信息披露义务人
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就其未来任职安排达成某种协议或者合意...... 21
十三、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的核查......21
十四、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 22
十五、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22
十六、结论性意见...... 23
释 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核查意见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格利尔、上市公司、目 指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公司、公司
转让方、出让方 指 朱从利、赵秀娟、马成贤
信息披露义务人、跃承 指 凤阳县小岗跃承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
明跃产投 指 凤阳县明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
明承产投 指 凤阳县明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有限合
伙人
小岗产投 指 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系明跃产投和明承产投
的控股股东
濠州投资 指 凤阳县濠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小岗产投的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朱从利、赵秀娟、马成贤拟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协议约定,朱从利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
的格利尔6,546,250股股份,占格利尔股份总数的8.7196%,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赵秀娟向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其持有的格利尔8,000,000股
易、本次协议转让、协 指 股份,占格利尔股份总数的10.6560%,马成贤向信息披露义
议转让、本次收购、第 务人转让其持有的格利尔1,931,250股股份,占格利尔股份总
一阶段股份转让 数的2.5724%。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格利尔
16,477,500股股份,占格利尔股份总数的21.9481%,同时朱
从利放弃20.1588%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马成贤放弃5.7173%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格利尔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凤阳县财政局
第二阶段股份转让 指 待满足法律、法规的减持要求后,第二阶段股份拟转让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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