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6-074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9 票通过,0 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管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四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目标,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作相应的调整,调整的依据是: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第二章 薪酬的管理与发放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由股东会审议批准,按月发放,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或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公司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除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外,外部董事不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三)内部董事:内部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基本薪酬主要体现岗位价值,结合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实现效益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第七条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将随着
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或自愿放弃领取津贴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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