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6-057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经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7,755,477.98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95,633,319.0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75,075,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7,507,5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共计 30,478,000.00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01.97%,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后,一致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发展需求,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此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及决策程序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如下原则: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原则;
3、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4、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参与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公司在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下,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
现金分红应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为前提,原则上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弥补亏损及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现金流充裕,可以满足公司正常发展和持续经营;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如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导致公司现金流紧张的特殊情况。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的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5,000 万元或者公司未来 12 个月的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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