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6-023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 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83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担
任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坚持风险导向性原则,围绕审计重点展开;信永中和在与公司沟通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按照计划安排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 1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了审前沟通,就年审进场之后的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工作安排、舞弊风险、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沟通,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并督促信永中和团队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与审计准则进行审计。
(三)2026 年 4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
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年审计划的实施情况、年度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缺陷及整改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督促信永中和团队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四)2026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
财务会计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财务会计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