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6-021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现就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董事会下
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东升、独立董事陈强、董事长张欣戎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李东升担任。
2025 年 5 月 2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李东升、独立董事陈强、董事黄旭东,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李东升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中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外部
审计机构的注册会计师,就年审进场之后的重点事项进行了详细沟通。
(2)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外部
审计机构对年审事项进行了详细沟通;审阅了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工作,对内控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4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邢佳欣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5)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5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6)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和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情况,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证监会及北交所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审计部开展工作,定期与公司审计部沟通并提出意见或建议,听取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促审计部开展工作,未发现审计部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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