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651 证券简称:天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鉴于本议案中董事的薪酬与董事利益相关,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威海市天罡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公司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公司
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确定薪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职
能机构。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独立董事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相关内容可以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和调整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式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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