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8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5-112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委托理财情况
(一)已授权委托理财基本信息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 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公司拟进行的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委托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 包含在上述额度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70)。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资金利 用效率,在原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人民币 0.5 亿元,资金额度变为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3)。
(二)本次委托理财披露的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00 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5,5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自有资金
购买的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为 11,660 万元。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产品金
受托方 产品 预计年化收 产品 收益 投资 资金
产品名称 额(万
名称 类型 益率(%) 期限 类型 方向 来源
元)
浙 商 银 行 浙商银行单位结 3,800 1.20~2.65 181 保 结 自
银 行 理 财 构性存款(产品 天 本 构 有
股 份 产品 代 码 : 浮 性 资
有 限 EEH25001UTCQZ) 动 存 金
公 司 收 款
衢 州 益
分行
浙 商 银 行 浙商银行单位结 1,700 1.20~2.65 181 保 结 自
银 行 理 财 构性存款(产品 天 本 构 有
股 份 产品 代 码 : 浮 性 资
有 限 EEH25001DTCQZ) 动 存 金
公 司 收 款
衢 州 益
分行
(二)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三)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本次理财受托方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