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关于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方盛股份
证券代码 920662
注册资本(元) 87,550,002
注册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工业园常康路 30
主要办公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五号桥工业园常康路 30
实际控制人 丁云龙
联系人 张卫锋
联系电话 0510-6875195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11 月 28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元) 156,975,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元) 143,493,113.22
二、保荐工作概述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方盛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规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1、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督导公司按照规定召开三会会议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提交的其他文件;
3、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交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4、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督促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相关承诺;
5、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事项,核查督导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发表核查意见;
6、持续关注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股票质押、股东减持、资金占用等重要事项;
7、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8、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要求进行风险排查并报送报告;
9、结合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最新规则等,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
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号 调整前 调整后
1 年产 20 万台(套)节能高效换热 系 2024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统及换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1 日 31 日
(二)募投项目结项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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