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920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与构成
1. 独立董事
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税前 6 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等待遇,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
2. 非独立董事
公司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公司内部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所任具体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结合其岗位责任、从业经验、教育背景、工作年限、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分为月度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预发绩效薪酬为按月预发的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年度考核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核算全年应发总额,扣除已预发的月度绩效薪酬后,对剩余差额进行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施中长期激励并进行考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激励方案内容另行确定。
3.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结合其岗位责任、从业经验、教育背景、工作年限、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按固定薪资逐月发放。
(2)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分为月度预发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预发绩效薪酬为按月预发的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年度考核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核后,核算全年应发总额,扣除已预发的月度绩效薪酬后,对剩余差额进行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施中长期激励并进行考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激励方案内容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2. 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将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
于公司董事 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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