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920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和考核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绩效考核
第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为:结合行业
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员工总体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按月支付;其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据实报销。
(二)不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公司外部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除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外,外部董事不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三)在公司专职工作的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所任职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并根据公司经营规划、绩效目标及实际情况,结合整体效益,综合考核后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上限以孰高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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