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8
2025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进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负责前进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 信息披露文件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重要信息披露文件均及时履行
了事前审阅程序。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新《公司法》及《北
则制度的情况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修订并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等)。
保荐机构现场获取并查阅了公司有关募集资金
3 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银行账户的账户清单及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募
集资金使用台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
用情况进行核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查阅历次三会文件、
4 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获取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在本督导期内对公司开展了两次现场
5 现场核查情况 核查,对 2024 年年度及 2025 年上半年的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本督导期内,保荐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前进科技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包括《国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公司关于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前进暖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前进暖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
报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前进
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国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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