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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21:55:05 股吧网页版
前进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结合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兼顾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及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拟进行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董事会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92,494,748.43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84,646,804.4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5,85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638,0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
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 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 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 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
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 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意 见,审计委员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核意见。利润分配方案经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请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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