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17 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
2025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0,457 万元
2025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87,229 万元
2025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7,291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准确、公正的审计服务。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及专项审核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公司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审计程序执行、审计风险识别、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汇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中汇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