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920682 证券简称:球冠电缆 公告编号:2025-071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3.30: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等。
第二章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五条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的
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六条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七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
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北交所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八条 公司严格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公
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第九条 公司暂时闲置资产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时,必须根据公平
合理原则,履行审批程序,签订使用协议,收取公允、合理的使用费用。
第十条 公司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须经股东会审议
通过。
第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经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召开股东会之前,应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该担保议案并派员参加股东会。
第十二条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如有)按月编制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现象的发生。
第三章 公司董事会、高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和责
任,应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防止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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