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7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二、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相关制度与绩效考核情况确定,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且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总额的 50%;未在公司专职履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9 万元/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结合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
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个人履职业绩核定,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紧密挂钩。
三、审议程序
(一)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思远、朱云国、曾丽娟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的绩效薪酬的比例不低于绩效薪酬总额的 20%,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6、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
7、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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