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春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罗春华担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罗春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2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武
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8 月,担任湖南省工商银行娄
底市涟钢支行会计;1995 年 8 月至 2001 年 8 月,担任深圳天舒贸易有限公司会
计、审计;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担任广东东软学院信息管理系讲师;2008
年 5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华南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14 年 5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4 年 1 月至今,
担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上海英
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5 年 6 月至今,任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董姓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2次 出席股东
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董事会会议
罗春华 8 0 8 0 0 0 3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除需回避的情形外,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现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主任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 11 次专
门委员会会议及 3 次独董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为:
1、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定期报告、募投项目延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修订、人员聘任等议案进行审议,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第二届审计委员 2025年2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会议 28 日 《关于公司2024年内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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