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
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与威海克莱
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特”或“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签订《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保荐协议》,约定由中泰证券具体负责克莱特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原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公司尚处于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内。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泰证券承接完成。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泰证券对克莱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拟投资建设“智能型高效风机建设项目”,亟需扩充公司生产经营场地,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公司拟购买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克莱特集团”)位于山海路 80-3、80-4、80-11 号的不动产(不动产权号:鲁(2017)威海市不动产权第 0008366 号)。公司委托山东
行价值评估,评估价格为人民币 1,206.56 万元。经双方协商,以前述评估结果作为上述不动产协议的价格依据,交易对价确定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
公司与克莱特集团已就上述交易签署《资产收购意向协议》。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山海路 80-3、80-4、80-11 号的不动产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海路 80-3、80-4、80-11 号
交易标的为克莱特集团持有的位于山海路 80-3、80-4、80-11 号的不动产
权,包括土地及地上房产,其中土地面积 11,704.00 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
7,752.72 平方米。该房产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为 2055 年 6 月 13 日。
交易标的为克莱特集团所有,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克莱特集团。克莱特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威海克莱特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山海路 80-3 号
注册地址: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村镇山海路 80-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12 日
法定代表人:盛军岭
实际控制人:盛军岭、王新、王盛旭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电器辅件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金属工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实缴资本:1,000 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总资产 14,573.05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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