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920689 证券简称:克莱特 公告编号:2025-143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军岭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7,694,1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27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7,694,13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侯登辉、许雁峰
(三)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 议》;
(二)《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威海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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