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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05:10 股吧网页版
捷众科技: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02,618,446.73 元,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81,355,169.04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199,072,605.47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148,025,887.78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51,046,717.6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6,3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需
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3,150,000 元,转增 19,890,00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要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的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在公司盈利能力、现金流等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优先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时间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为:

(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

2、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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