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920690 证券简称:捷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0人
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63 人
2025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 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9.88亿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6.01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6家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
浙江捷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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