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21:41:43 股吧网页版
中裕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0


证券代码:920694 证券简称:中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裕软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为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衍生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其中,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工具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套期保值产品或者前述产品的组合。

(二)交易场所/对手方

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或个人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币种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币种,包括美元、沙特里亚尔、阿联酋迪拉姆币种。

(四)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间及授权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8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六)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交易资金规模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外汇资金存量相匹配,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外汇变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交易申请书约定的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由于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根据公司对客户应收账款进行销售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若客户出现付款时间调整、逾期付款、订单变更或付款日遇节假日等情况,造成公司回款预测延后,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造成外汇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导致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公司设置套期保值领导小组,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开展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