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36699 证券简称:海达尔 公告编号:2025-061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4:《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订和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照公司章程、本细则及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经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由公司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并参考其他相关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指标、薪酬方案、薪酬水平等作出评估。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根据公司实际需要进行召集和主持。当有 2 名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议时可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必要时可以采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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