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36699 证券简称:海达尔 公告编号:2025-062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10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不定期会议召开的通知应至少包括上述第(一)、(三)项内容。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不定期会议在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
用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独立董事签字。
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除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可以根据
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一)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二)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提名、任免董事;
(四)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六)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
(八)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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