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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8:44:47 股吧网页版
海达尔: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达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海达尔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生产经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此投资额度及有效期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方式

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当的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够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海达尔精密滑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赵健程 王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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