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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9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豪声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0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法律规定的形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
发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前五
个工作日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当日书面通知信息披露负责人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六条 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具备合理的商业逻辑,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及时披露,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公司因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公司的关联方的,在实施该交易或者关联交易的同时,应当就存续的关联担保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未审议通过前款规定的关联担保事项的,交易各方应当采取提前终止担保等有效措施。

第二章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第八条 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
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审慎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一) 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二) 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三)已经提供过担保的,应没有发生过债权人要求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情形;

(四) 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五) 公司对其具有控制能力。

第九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一) 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初审所
有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

(二)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复核,组织履行董事会或
股东会的审批程序。

第十条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当至少提前
三十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二) 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

(三) 担保类型及担保期限;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

(五) 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款计划及来源的说明;

(六) 反担保方案(如有)。

第十一条 被担保人提交担保申请书的同时还应附上与担保相关的资料,应
当包括但不限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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