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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8:06:31 股吧网页版
豪声电子:关于在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920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继续在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联合村镇银行”)办理资金业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在嘉善联合村镇银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支付及收款业务、分红到账等)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止。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在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浙江
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徐瑞根、陈美林、陈春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为 2,500 万元,未超过 3,000 万元,因此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施家南路 403 号-425 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09 年 11 月 25 日

法定代表人:柳枝青

实际控制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20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

关联关系:徐瑞根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董事,公司持有嘉善联合村镇银行 5.00%的股份。

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资产总额 520,922.76 万元,负
债总额 474,008.40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26,108.78 万元,净利润 782.89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不存在不能履约的情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流动资金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

2、交易标的类别:货币资金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浙江省嘉善县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存放于嘉善联合村镇银行的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公司合法自有资金,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公司对该等存款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可根据经营需要随时提取。关联银行为合法持牌金融机构,公司存款受《存款保险条例》保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存款利息和结算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基准利率,亦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严格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嘉善联合村镇银行开展日常结算和存款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结算及存放行为,日常结算、存款业务的服务价格或利率均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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