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淑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心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任淑彬,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学博士,
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8 年 1 月至今在北京科技大学工作,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23 年 7 月至今,任济南强锋新材料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集慧新材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 2 次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董事会会议 数
任淑彬 7 4 3 0 0 否 2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公司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会议,未有委托或者未出席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会议的相关 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 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 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等保持良
好沟通,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年度审计计划与重点事项进展情况保持沟通,督促会计师按照审计工作安排及时 完成审计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各项需 要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作出独立、专项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列席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方式,现场工作累计 16 天。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阅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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