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920703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参照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编制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有)等组成,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00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履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组成,具体如下:
(1)基本薪酬:主要体现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结合其岗位价值、市场和行业薪酬水平及个人能力等指标确定。
(2)绩效薪酬:主要体现绩效结果导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根据效益实现情况以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核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并进行相应的绩效考核,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四、审议程序
1、2026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审议《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永超、范树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审议《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决定及 2026 年度薪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其他法定职权的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
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5、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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