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920706 证券简称:铁拓机械 公告编号:2026-063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省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有效地将激励对象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结合在一起,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核心员工是指公司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员工,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确定。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办法规定的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 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至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利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10%;(2)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6年净利润为基数,2027年净利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10%;(2)以202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10%。
公司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8年净利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10%;(2)以202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8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1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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