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星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瑞星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2025年以来,华西证券依据相关监管规则,按照持续督导计划和北交所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包括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但不限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
的情况 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
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本督导期
内,瑞星股份有效执行了规章制度。
保荐机构定期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银行流
水,核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前往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打印募集资金专户银
行流水,并前往公司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本督导期内,瑞星股份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现场核查、访谈、
4、督导公司规范运作 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本持
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不存在重
大违规。
保荐机构于2025年7月、8月进行了公司2025
5、现场检查情况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现场检
查。2025年上半年未发生需要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的事项。
2025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募投项目延期等
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项目 工作内容
2025年3月,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海
7、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怡博先生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职责,华西证券指派陈庆龄女士接替海怡博
先生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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